中共董市镇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镇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全镇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董市镇委办公室
2014年5月5日
全镇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宜昌市委和枝江市委统一部署,今年5月在全镇开展以“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为主题的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组织好这次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宜昌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枝江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工作部署,围绕“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主题,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纪律意识,筑牢各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推动董市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二、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重点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一)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严明党的纪律集中教育活动。举行全镇党的纪律教育专题报告会,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开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集中教育活动。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党的纪律,又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增强纪律执行力,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开展“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弘扬焦裕禄同志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和道德情操,围绕“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开展大讨论,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查摆自己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争做焦裕禄式好党员、好干部
(三)开展初任公务员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活动。将学习党章作为初任公务员和关键岗位干部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初任公务员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四)开展家庭助廉活动。以各村各单位妇代会为主体,开展廉洁文化进家庭活动,使党员干部在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强化廉政意识的同时,教育和引导家庭成员洁身自好、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共同培育和建设清廉家风。
(五)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增强党章意识和纪律意识。对照党章标准,认真查找自身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
(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市警示教育基地——枝江市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参观监区、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等方式,教育引导干部牢记宗旨、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七)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把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同宣教月活动结合起来,已经命名授牌的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要进一步巩固成果,提档升级,防止上级复查时被摘牌,其余单位要积极创建,力争涌现一批有水平、上档次的示范点。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党(总)支部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党(总)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活动;各村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把开展宣教月活动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起来,以宣教月活动实际成效促进全年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各村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制定宣教月活动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要紧密联系本村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使教育内容和形式更加贴近实际,力求宣教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查,推动落实,镇委将把各村各单位开展宣教月活动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5月份效能考核的重要内容,镇纪委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各村各单位要在6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镇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