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市镇超额完成年度村级债务化解目标
截止目前,董市镇24个村已化解村级个人债务896.04万元,占锁定村级个人债务1796.31万元的49.88%,占本年核定化债目标838万元的107%,镇级配套奖励资金179.87万元,落实工作经费15万元,9个村已实现村级个人“零债务”。提前超额完成年度村级债务化解目标。
一是以奖代补提高化债工作积极性。对化解村级个人债务30%以下的部分,给予化解总额20%的奖励;对化解村级个人债务超过30%的部分,给予超过部分30%的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化解村级债务,不得挪作他用。同时奖励村组干部工作经费,对化解债务总额10-19%的奖励3000元、化解20-29%的奖励5000元、化解30%以上的奖励7000元。
二是阳光操作提高化债工作规范性。锁定债务公开、公平、公正。各村成立化债专班、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制定化债方案,对村级债务进行逐笔核对,逐户核实,重新登记造册,清理结果经村化债专班统一审定后集中公示,接受村民监督。经过清理,全镇村级债务总额为3765.38万元,其中个人债务2093.45万元。化解债务公开、公平、工作。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各村具体化债比例,到户化债方案通过后,报镇审批,再在村内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化债结束后,结果张榜公示,接受村民监督。通过两次公示监督,确保村级化债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开源节流提高化债工作实效性。发展经济化债,部分村利用资源优势,通过组建投资公司,建设标准化厂房,获取租金,增加村级收入。盘活资源化债,对村级山林、“四荒”地等资源性资产进行产权界定、资产评估,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形式盘活,增加村级收入。利用积累化债,部分村因征地拆迁,村级积累大大增加,化债能力不断增强。清收债权化债,清收农民欠村集体的债务,理顺三角债,将债权债务抵扣。压缩一般性开支化债,严格控制资金审批,村级收入优先解决化债工作。同时,从村转移支付资金中压减不低于10%的费用作为化债资金。 |